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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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8 年上海现代服务业优秀企业家”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1-03 阅读次数:2212次

   上海市咨询业行业协会是现代服务业联合会的会员单位,当前该会主办“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望咨询业行业协会的各会员单位积极参加评选工作。现将活动具体要求发布如下:

 

 

 

各会员单位:

       日前,根据市领导的要求,经市主管部门同意,由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共同组织开展了“评选表彰 2018 年上海市优秀企业家”活动。鉴于上海以服务业为主的经济结构,服务业在 GDP 所占比重达 70%, 而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会是上海服务业覆盖面最广社会组织,因此,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诚邀我会一同参与此项评选表彰活动。 

       为此,我会在会员单位中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会员单位踊跃推荐报名。评委会经资格遴选、专家推荐、信用征询、评委投票,选出 2018 年上海市优秀企业家 20 名、2018年上海市优秀青年企业家 10 名。20 名优秀企业家中,我会会员单位有 11 人。另提名奖 2 人,优秀青年企业家 1 人。 本次评选活动,我会会员单位报名踊跃,推荐的企业家范围广泛,涵盖了服务业各个领域和新兴业态,包含了各种所有制企业。但由于本次评选表彰优秀企业家活动是在中断了 20 年以后刚刚恢复的,筹备时间短且报名仓促,同时受到入围名额的限制,因此许多优秀的现代服务业领域企业家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入选。

    为弘扬、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营造企业家成长发展环境,彰显上海现代服务业的水平与高度,我会拟作为此次评选活动的延伸和继续,对我会优秀企业家进行表彰,以更好助力上海“四大品牌”战略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 号),助推上海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一、表彰称号及名额

    表彰称号:2018 年上海现代服务业优秀企业家表彰名额:50 名。

二、评选范围

    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我会员 单位各种所有制企业经营者,主要指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 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等职务的企业家。

已被评为“2018 年上海市优秀企业家”的不再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国家脱贫攻坚,热心公益事业,有相当社会

 

影响力。

    (二)在服务国家战略中做出突出贡献,在上海五个中心和四大品牌建设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行业发展中起到龙头带动作用,面向未来形成突破性创新成果。

    (三)企业家本人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专注科技创新和追求品质卓越,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和品牌建设,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企业管理和文化建设上具有鲜明特点和显著成效。

    (四)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诺履约,劳动关系和谐,信誉记录优良。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任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失信和劳资冲突事件。企业家本人具有良好品行和公众形象。

    (五)需连续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职务 3 年及以上。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 2019 年 1 月 25 日。2019 年 1 月下旬起进行审核评比,2019 年 2 月下旬进行表彰。

五、推荐申报

(一)推荐方式 

    2018 年上海现代服务业优秀企业家评选,采取企业家自荐和行业协会组织推荐两种方式。评选信息通过联合会发文和联合会官网、微信公众号、APP 等公告的形式发布。

企业家自荐的,可自行填写《2018 年上海现代服务业优秀企业家推荐评选表》,根据要求全面填写并准备其它有关申报材料,于申报期内报送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

行业协会组织推荐的,需征得企业家本人同意申报,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推荐企业家参与评选,于申报期内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

(二)申报时间 

从发文之日起至 2019 年 1 月 25 日。

(三)推荐材料 

    1、填写《2018 年上海现代服务业优秀企业家推荐评选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要全面填写推荐评选表中的各项内容,企业经营及相关指标数据要确保准确,候选人业绩简介800 字以内。评选表也可到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官网wwww.ssfcn.com 下载。

    2、候选人业绩材料(字数限 2000 字以内)。业绩材料内容主要包括:(1)候选人基本情况:包括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职业经历、社会评价等。(2)经营管理能力:包括企业家在企业战略决策、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资产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和团队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和贡献。(3)经营管理绩效:主要包括企业发展、规模实力、盈利能力、市场开拓、国际化经营等方面的情况。(4)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企业在坚持守法经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吸纳就业、员工权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

    3、候选人本人及企业近三年所获市级以上荣誉证明材料。

    4、候选人免冠、正面彩色二吋近照 1 张及电子版本。

    5、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本,于申报期内寄送至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电子版本可用光盘、U 盘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六、评选程序

(一)初审 

    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对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整理和汇总,并根据参评条件,对推荐资格、程序和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综合考察候选人各项指标,遴选产生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入复审的名单。

(二)复审 

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组织评选专家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读、甄别、评议,形成复审意见,并采用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 60 名候选人进入终审的名单。

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负责将终审名单书面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并通过上海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的数据比对,确认候选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终审 

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对 60 名候选人进行终审。经讨

论后,采用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出 2018 年上海现代服务业优秀企业家建议名单 50 名。

(四)公示 

建议名单在我会官网等相关媒体上公示 5 个工作日。

(五)报批 

经公示和报相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 2018

年上海现代服务业优秀企业家表彰人选。

七、宣传表彰

召开表彰大会,通过相关媒体开展对 2018 年上海现代服务业优秀企业家的宣传。

八、组织领导

设立 2018 年上海现代服务业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评审委员会和评选专家委员会。

(一)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二)评审委员会,由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组织市相关单位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

(三)评选专家委员会,由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领导、经济管理界学者、市级协会、企业界人士、相关媒体和有关方面的专家及代表组成。

九、评选表彰要求

坚持弘扬企业家精神,正确把握评选表彰工作的导向。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评选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

 

性。评选活动不收费,不以任何形式增加企业负担。

十、联系方式

   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

地  址:浦东新区滨江大道 2525 弄 5 号 A 幢邮 编 :200120

联系人:刘  宇  

电 话 :50151872 13818803559

邮 箱 :527747682@qq.com

 

 

附件:2018 年上海现代服务业优秀企业家评选推荐表

 

 

  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 

   2018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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