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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加快“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发表时间:2024-07-30 阅读次数:219次

为加快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持续激发区域科技创新发展活力,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打造科技创新“核爆点”,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现提出加快“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建设5个方面、20条政策措施。《政策措施》突出体现了三方面特点: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高水平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将“大零号湾”作为我市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构建“东南西北”科技创新发展格局、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级层面进行统筹规划、整体部署。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高效率破解发展瓶颈难题。对照美国硅谷、北京中关村、深圳南山科技园等国内外一流科创集聚区域,针对性地提出对策举措,补短板,拉长板,锻新板。积极发挥“大零号湾在教育、人才、科技、产业等方面的综合性优势,抓住关键节点、持续靶向发力,前瞻布局前沿技术,培育发展未来产业。

三是坚持发展导向,高质量推进改革创新赋能。充分借鉴吸收中关村、张江科学城、临港新片区等地相关政策的成功经验,统筹推进成果转化、人才引育、科技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改革。

 

一、加强高质量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

1加强战略科技力量建设

支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研院所、科技领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集聚发展。支持企业新建、重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

2、促进未来产业技术创新

支持量子科技、空天海洋、合成生物、新型储能等未来产业的前沿技术研究。

3加大基础研究投入

通过区校合作,加强基础研究先行区在“大零号湾”的布局。

支持社会力量设立基础研究基金、出资投入基础研究。

支持高端科学仪器、科研试剂、基础软件等自主研发。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4、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

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快落实技术转移办公室建设、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创业合规整改等改革任务。

优化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机制,完善职务科技成果确权、价值评估流程。

深化拨投结合、投贷联动。支持海内外重大科技成果落地,给予启动经费、股权或债转股资金支持。

支持企业转化高质量科技成果,给予成果转化费用50%、最高1000万元。

5、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公共平台

对共性技术平台、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给予建设经费和运营经费。

打造“科技成果线上发布大厅和服务平台”,根据绩效每年给予运营费支持。

6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孵化载体

深化大学科技园创新改革,推动各类科创载体提升服务能级,根据成效给予运营经费支持。

支持区校共建孵化器、师生创业空间等,给予建设经费和运营经费支持。

支持高校师生创新创业,给予10万元运营经费。

7、拓展科技成果转化承载空间

深化实施产业用地融合管理,引导研发创新、要素平台、成果转化、检验检测、公共服务等功能加快集聚。

支持企业“研发-转化-生产”一体化布局。

 

三、激发企业创新动能

8构建科技企业培育体系

给予首次达标的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支持。

揭榜“大零号湾”关键核心技术需求榜单的,给予揭榜额50%、最高2000万元支持。

发布“大零号湾”优质科创企业、企业家榜单。

9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支持建设大企业开放中心,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

支持企业标准研制、技术研发、产业推广同步发展。

支持便捷申领和使用“大零号湾”研发服务券。

支持企业参加高水平科创赛事和国际创新赛事活动。

10支持企业创新产品推广应用

支持企业打造创新产品,积极通过政府合作创新采购方式,促进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

支持打造技术应用场景、工业示范场景、跨界融合场景和公共展示场景。

支持购买或租用算力开展重大技术创新。

 

四、增强各类创新要素保障

11加强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

大力引进海外优秀博士后,选派优秀博士后赴海外研修。

支持创新创业人才、技术技能人才、专业服务人才联合培养。

12加强科创人才服务

加快STEM紧缺急需专业留学人员落户办理。

设立职称政策咨询和申报服务受理点,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便利度。

设立“大零号湾”春申人才专享卡。

提升外籍人才出入境等便利化服务措施。

13加强科技金融支持

支持社会资本联动设立科创种子基金、概念验证基金、中试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建设股权投资集聚区。

对科技企业获得短期信用类金融机构贷款并按时完成还本付息的,给予补贴。

优化“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办理机制。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推进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1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建立“大零号湾”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协作机制。

支持海内外高价值专利布局。

15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支持校区、园区、社区联动发展,科技基础设施、科研仪器、科学数据、实验室图书文献、创新应用场景等向社会开放。

 

五、厚植科技创新土壤

16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交流

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发起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引进、培育一流学术期刊。

对学术期刊首次进入SCIQ1、Q2区或相关学(协)会T1、T2分区的单位给予支持。

17支持高水平学术活动

举办高水平学术会议、科创赛事等。

引导各类创新主体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18弘扬科创文化

树立先进典型,建设“未来科学家”数据库,强化跟踪服务。

19完善区域发展规划

盘活区域内存量土地资源。

加快高水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或升级改造。

20、加强政策实施保障

设立“大零号湾”发展专项资金。

 

本政策措施自2024年7月1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7月10日。政策措施与本市其他政策有重复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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